目前,尤其是大型信息化建設項目監理取費基本按照2007年發改價格[2007]670號執行。包括國家行政機關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定點采購的國采機字[2009]12號文件,也是基於發改價格[2007]670號對中央政府部門監理采購提出了相關要求。
發改價格[2007]670號對於3000萬以上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限定了監理取費的上下限;3000萬以下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
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高程調整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