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售票點的作用是提供火車票銷售服務。
網絡上購買的火車票可以在火車票代售點取出。
為方便旅客購票、取票,2013年1月1日起,鐵路部門對電話訂票取票時間和範圍、互聯網和電話訂票起售時間、火車票預售期作出調整。通過電話預訂車票的旅客可憑訂票時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全國任壹車站窗口或代售點換取已訂車票,實現電話訂票全國通取。同時,電話訂票的取票時間延長12個小時。
擴展資料
丟失車牌處理方法:
(1)丟失車票的旅客須在車票票面發站停止售票前,到車站指定窗口辦理掛失補辦業務。辦理時,須提供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同時提供購票地(取票地)車站名稱、乘車日期、車次、發到站信息。
(2)車站指定窗口工作人員確認旅客身份、車票等信息無誤後,旅客須以現金重新購買壹張新車票。新票票面信息與原車票壹致,並打印掛失補標識。
(3)持“掛失補車票”的旅客上車後,須主動向列車工作人員聲明。列車工作人員應核驗“掛失補車票”、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旅客壹致性。到站前,經列車工作人員查驗未發現原車票被他人使用的,列車長開具客運記錄交旅客,與“掛失補車票”壹並作為退票的憑證。
(4)持“掛失補車票”的旅客到站後,須主動向出站口車站工作人員聲明,並配合車站工作人員進行查驗。
(5)旅客須在到站後24小時內辦理退票手續。車站辦理時,憑客運記錄、“掛失補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退回“掛失補車票”票款,不收退票費,核收手續費,並收回“掛失補車票”和客運記錄。
百度百科-火車票售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