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職責,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設11個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財務處)。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出版產業發展處(法規處)。
擬訂本市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出版產業重點項目的審核、實施及監督管理;
組織協調新聞出版產業展示交流活動,統籌和推動出版物進出口;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
(三)新聞報刊管理處。
擬訂本市報紙和期刊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報紙、期刊重大選題的審核;負責報紙、期刊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負責駐本市報刊社記者站設立的審批及報紙、期刊登記和變更項目的審核;負責期刊增刊的審批;負責核發和管理市屬新聞單位記者證。
(四)圖書出版管理處。
擬訂本市圖書出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圖書出版單位設立、變更的審核;負責圖書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劃和重大選題的審核;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圖書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出版工作;負責對圖書的審讀及質量評估;承辦古籍整理出版的規劃擬訂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調控圖書出版品種及書號總量。
(五)音像電子網絡管理處。
擬訂本市音像電子網絡出版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音像電子網絡出版行業發展;負責音像制作單位、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非賣品、配合本版出版物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以及境外電子遊戲測試盤與互聯網遊戲作品客戶端程序盤、電子出版物升級版的相關審批工作;
負責互聯網遊戲出版、境外電子出版物出版審核工作;
負責電子出版物制作單位設立備案工作;負責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互聯網和手機出版單位及出版活動、出版內容的監管工作;
負責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版號、復制委托書的管理工作。
(六)印刷復制業管理處。
擬訂本市印刷復制業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擬訂印刷復制業的政策及管理措施;負責新建印刷企業、可錄光盤復制企業和印刷境外委托加工的出版物、印刷品的審批及印刷委托書的備案;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印刷工作;
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的管理;負責印刷、復制單位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出版物發行管理處。
擬訂本市出版物發行行業總量、結構、布局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發行工作;
負責出版物博覽會、展銷會、訂貨會活動的備案和管理工作;
負責全國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和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設立的審核及出版物批發企業、市級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設立的審批;
負責音像制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等發行管理工作;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服務,指導和組織實施益民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八)出版物市場管理處。
擬訂本市出版物市場的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出版物市場出版物審讀、鑒定工作;負責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版權管理處。
擬訂本市著作權發展規劃和管理、保護、使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著作權法律知識的宣傳工作;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負責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工作;
依法監管涉外著作權貿易、外國作品著作權認證及作品自願登記工作。
(十)版權保護處。
負責本市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監控;對著作權侵權糾紛進行調解;協調著作權保護專項行動及專項案件;協助司法機關辦理著作權侵權刑事案件;指導反盜版工作;受理和實施著作權鑒定工作。
(十壹)人事處。
組織協調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安全監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