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知論是壹種哲學的認識論,認為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世界本身是無法認識的。最初由英國生物學家T.H.赫胥黎於1869年提出。
在現代西方哲學中,許多流派從不可知論出發來否定科學真理的客觀性。否認認識世界的可能性或者否認徹底認識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學理論。不可知論斷言人的認識能力不能超出感覺經驗或現象的範圍、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
擴展資料:
不可知論思想因素早在古代懷疑論者那裏就已經有了,作為壹種系統的哲學理論則出現於18世紀的歐洲。歐洲哲學史上從古以來就存在的實體與偶性、本質與現象、必然與偶然等對立關系的探討和研究,在形而上學範圍內長期得不到解決。
18世紀,自然科學還不夠發達,關於自然事物的知識比較零碎,對許多事物和現象的本質和原因還不能作出科學的回答,從而促使壹些哲學家提出猜想,認為在事物的背後存在壹個不可認識的物自體。
在現代西方哲學中,許多不可知論流派對科學真理的客觀意義予以否定,高舉不可知論。實證主義者H.斯賓塞和A.孔德等都是休謨主義者。
新康德主義則極力高舉康德的不可知論。馬赫主義、實用主義、新實證主義、存在主義等流派都高舉不可知論,借以對唯物主義進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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