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新組建的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承擔了原省交通廳的職責、原省建設廳指導城市公***客運的職責,以及交通戰備工作、地方鐵路建設等職責。
根據《中***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新組建的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承擔了原省交通廳的職責、原省建設廳指導城市公***客運的職責,以及交通戰備工作、地方鐵路建設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