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契約,品牌總公司必須提供壹項獨特的品牌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品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它是壹種經濟而簡便的經商之道,經由壹種商品或服務以及行銷方法,以最小的風險和最大的機會獲得成功。供應鏈合作特點
1.供應鏈合作不同於傳統的合作業務,其本質是銀行或金融機構信貸文化的轉變。
2.供應鏈合作不同於供應商合作。
3.供應鏈合作並非單壹的合作產品,而是各類產品的序列組合。
4.供應鏈合作著眼於靈活運用金融產品和服務供應鏈合作。
5.供應鏈合作的對象僅限於與核心企業有密切、商品交易關系的配套企業。
6.供應鏈合作包括很多具體的業務模式,每種模式又包含不同的產品。
7.供應鏈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能減少業務風險。
8.供應鏈合作業務的操作風險有所提升。
9.需要動態地分析企業狀況。
10.從業務發展、防範風險的角度看,銀行或金融機構應同核心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