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基本元素是什麽?
音樂的元素是音,作曲家不能像文字般明確表達感情,只能用聲音的表現來引起人們的情緒。音樂的四個基本要素是節奏、旋律、和聲及音色。節奏使人們聯想起形體動作,旋律使人們聯想起精神情緒。音樂以旋律的差別,節奏的快慢,聲音的高低強弱,和聲的變化,以及音色的不同等方法來表現其情感。比如以大調表示愉快、雄壯,小調表示悲哀、憂郁;緊張而短促的節奏表現奮發激怒,和緩而悠長的節奏表現婉轉柔和,音高且強為熱情,音低而弱為沈靜;不協和音表示奮鬥爭執,協和音表示和平寧靜;小號表現戰爭,雙簧管表現田園等等。 怎樣欣賞音樂? 每個人都根據自己不同的欣賞能力和愛好來傾聽音樂。為便於分析,我們把對音樂的欣賞分成3個方面。 (1)美感 聽音樂純粹是對音樂的樂趣,只求悅耳,僅是知覺的欣賞,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思考,任由音樂的感染力將自己帶進壹個幻想的境界。如幹某件事時,將音響打開,心不在焉地沈浸在音樂中。這時單憑音樂的感染力就把人帶到壹種無意識然而又有魅力的心境中去。 美感在音樂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不應讓它占過多位置。即使在這個聆聽音樂的初級階段,也應采用更有意義的聆聽方式。 (2)表達 所有音樂都有表達能力,音符後面總具有某種涵義,這種涵義構成作品的內容,能喚起情感,這是情感的欣賞。 (3)純音樂 音樂除了令人愉快的音響和所表達的感情外,還存在於音符和對音符的處理之中。為了追隨作曲家的思路,有意識地探求樂曲的結構、主題的變化及作曲家技巧的運用,這是理智的欣賞,也是欣賞音樂的高級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