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有:記敘文、應用文、議論文、說明文、小說。
1、記敘文
記敘文是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的文章。中學階段,為了教學的方便,常常把消息、通訊、人物傳記、回憶錄、寓言、童話、小說等,都劃歸到記敘文教學中。
2、應用文
應用文像其他文章壹樣也是壹種傳媒,是人們傳遞信息、處理事務、交流感情的工具,有的應用文還用來作為憑證和依據。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交往越來越頻繁,事情也越來越復雜,因此應用文的功能也就越來越多了。所謂應用文是人們在生活、學習、工作中為處理實際事物而寫作,有著實用性特點,並形成慣用格式的文章。
3、議論文
議論文,又叫說理文,是壹種剖析事理,論述事理,發表意見,提出主張的文體。作者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辨是非、舉例子等方法,來確定某觀點正確或錯誤,樹立或否定某種主張。議論文具有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語言精煉、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的特點。
4、說明文
說明文是壹種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體裁。對客觀事物作出說明或對抽象事理的闡釋,使人們對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種類、成因、功能、關系或對事理的概念、特點、來源、演變、異同等能有科學的認識,說明文的中心鮮明突出,文章具有科學性,條理性,嚴謹性,實用性,語言確切生動。
5、小說
小說,是壹種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小說”壹詞出自《莊子·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