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0。文旅局全稱是文化和旅遊局。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為例,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簡稱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市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文旅局屬於行政單位,其工作職責是:1、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2、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3、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4、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5、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6、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7、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8、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9、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方面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統籌規劃本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旅遊設施建設,參與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遊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制定本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聯絡接待等工作。承擔局系統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各處室、所屬單位工作。負責有關地方誌的編纂工作。
2、研究室:統籌本市文化和旅遊的規劃、計劃編制、實施情況評估等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政策、規劃研究和發展形勢分析,擬訂文化和旅遊綜合性政策。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