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關系就是指事物之間、事物內部要素之間以及事物的兩重性之間的既對立又統壹的關系。
從世界觀角度看,辯證關系是客觀事物存在的狀態。
從方法論角度看,辯證關系是我們認識事物的普遍方法,把握辯證關系的關鍵在於用對立統壹的方法看問題,客觀、全面地揭示事物矛盾雙方的相互關系,無可比性除外。
擴展資料
在西方哲學史上,古希臘哲學中就有辯證關系思想。赫拉克利特認為,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對立 的性質和方面構成的,而對立的東西又相互依存,“相反相成”是宇宙 的普遍現象。他說:“自然也追求對立的東西,它是從對立的東西產生 和諧,而不是從相同的東西產生和諧。
例如自然便是將雌和雄配合起來 ,而不是將雌配雌、將雄配雄。自然是由聯合對立物構成最初的和諧, 而不是由聯合同類的東西”,“結合物既是整個的、又不是整個的,既是協調的,又不是協調的,既是和諧的、又不是和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