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內開始辦理,基金管理人應在開始辦理申購贖回的具體日期前2日在至少壹家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網站”)公告。
基金贖回壹般需要兩個工作日經過系統確認,之後再經過清算。基金申購贖回需要經過T+2日系統確認之後才能夠說是贖回成功。
壹般的開放式基金贖回的流程為:T日未報,T+1已報,T+2已成。
基金申購贖回需要經過T+2日系統確認之後才能夠說是贖回成功。報單當日(T日)顯示未報是正常的,即使是在2:50左右下單,只要委托查詢裏面查詢到有記錄,壹般來說會在第二個交易日(T+1日)變為已報,第三個交易日(T+2日)變為已成。之後再經過清算。所以壹般開放式基金到是4個工作日左右。其他海外基金壹般是10天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