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邪教或者參加邪教活動,輕者要受到治安行政處罰;嚴重的,將會受到刑事處罰,如果在此過程中,涉嫌詐騙等其他犯罪行為的,還會涉嫌詐騙罪等。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或者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邪教無論是於國於民,都有巨大的危害:破壞家庭。煽動成員拋棄家庭,外出傳播邪教,鼓吹“傳的越多,將來就可以進天國”,許多成員有家不回,常年在外。破壞生產。鼓吹“世界末日論”,宣揚“壹切靠神恩賜”,致使信徒整天忙於信“教”、傳“教”。奸淫婦女。許多邪教教主借“神”的名義奸淫玩弄婦女,摧殘婦女的身心健康。殘害生命。欺騙群眾“信教能治病”,壹些人因此被致死。毒害青少年。拉攏中小學生參加聚會,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長。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煽動成員暴力對抗政府,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基層政權。壹些邪教有目的的拉擾基層黨團員和幹部,侵蝕基層黨政組織。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壹)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第壹款罪又有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