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銀幕電影亦稱“標準銀幕電影”、“常規銀幕電影”,或相對於寬銀幕電影而稱之為“窄幕電影”。指放映時在銀幕上投影的畫面寬高比為1.33∶1(35毫米標準型無聲片)或1.375∶1(35毫米標準型有聲片)的電影。
1893年,愛迪生在其發明的只能供單人觀看的活動電影視鏡中,使用影片的畫面寬約24毫米(即1英寸),高約18毫米(即3/4英寸),寬高比為1.33∶1。1895年,盧米埃爾發明的可供多人觀看的銀幕放映電影問世,其采用的畫面寬高尺寸與愛迪生所用的相同。 1925年在巴黎召開的國際電影與攝影工作大會,將這種尺寸和比例規定為當時無聲電影的標準。愛迪生之所以采用這種寬高比,可能是考慮了在繪畫方面費希納等人研究“黃金律”提出的比例(4∶3=1.33)所產生的美感。20世紀20年代末期,由於光學錄音法的成功,電影才進入真正的有聲時代。此後,35毫米影片除畫面外,還要在齒孔內側留出壹條記錄聲音的位置(聲帶位置),這樣,就只好壓縮無聲影片畫面的面積,將寬高尺寸改為22毫米×16毫米,即把放映在銀幕上的畫面寬高比改變為1.375∶1。普通銀幕的幕寬為觀眾廳長度的1/5,最遠觀眾的視角只有12°,使人眼視角受到很大的束縛,觀眾總有壹種“通過窗口看戲”的感覺,在生理和心理感受上缺乏身臨其境的臨場感,構圖和藝術表現力也受到壹定的限制,隨著電影的發展和電視與電影的競爭,20世紀50年代後,各種寬銀幕電影逐步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