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寫作時,妳是否會遇到格式拿不準的情況。團團將《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分享給大家,在起草公文拿不準格式時,可以先直接對照國家標準最後的式樣,還不能解決的,就要仔細查閱國家標準正文了。
為推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2年4月16日印發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並規定自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作為配套的文件,2012年6月2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GB/T 9704-2012)。此標準是對國標《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訂,對公文用紙、印刷裝訂、格式要素、式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特別是將黨政機關公文用紙統壹為國際標準A4型,首次統壹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要素的編排規則,使黨政機關公文的表現形式更加規範。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黨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排版和印制裝訂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編排規則,並給出了公文的式樣。
本標準適用於各級黨政機關制發的公文。其他機關和單位的公文可以參照執行。
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標準執行,其余可以參照本標準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註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標準。凡是不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準。
GB/T 148 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GB 3100 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
GB 3101 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壹般原則
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單位
GB/T 15834 標點符號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 1 字 word
標示公文中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在本標準中,壹字指壹個漢字寬度的距離。
3. 2 行 line
標示公文中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在本標準中,壹行指壹個漢字的高度加3號漢字高度的7/8的距離。
4
範圍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壹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 g/m2~80 g/m2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80%~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5
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采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5.2 版面
5.2.1 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5.2.2 字體和字號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壹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2.3 行數和字數
壹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2.4 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6
印制裝訂要求
6.1 制版要求
版面幹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準,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mm.
6.2 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6.3 裝訂要求
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後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騎馬訂或平訂的公文應當:
(a)訂位為兩釘外訂眼距版面上下邊緣各70mm處,允許誤差±4mm;
(b)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
(c)騎馬訂釘鋸均訂在折縫線上,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
包本裝訂公文的封皮(封面、書脊、封底)與書芯應吻合、包緊、包平、不脫落。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編排規則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劃分
本標準將版心內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劃分為版頭、主體、版記三部分。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頭;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不含)以下、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不含)以上的部分稱為主體;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以下、末條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記。
頁碼位於版心外。
7.2 版頭
7.2.1 份號
如需標註份號,壹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壹行。
7.2.2 密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註密級和保密期限,壹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註。
7.2.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註緊急程度,壹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註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7.2.4 發文機關標誌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發文機關標誌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
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註聯署發文機關名稱,壹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應當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為準上下居中排布。
7.2.5 發文字號
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字。
上行文的發文字號居左空壹字編排,與最後壹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壹行。
7.2.6 簽發人
由"簽發人"三字加全角冒號和簽發人姓名組成,居右空壹字,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簽發人"三字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姓名用3號楷體字。
如有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壹般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壹行第壹個簽發人姓名對齊。
7.2.7 版頭中的分隔線
發文字號之下4mm處居中印壹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分隔線。
7.3 主體
7.3.1 標題
壹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壹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7.3.2 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壹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壹個機關名稱後標全角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註方法見7.4.2.
7.3.3 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壹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壹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壹、""(壹)""1.""(1)"標註;壹般第壹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註。
7.3.4 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壹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註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壹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7.3.5 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蓋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壹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
單壹機關行文時,壹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準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壹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壹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壹壹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壹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壹行之內。
7.3.5.2 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壹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壹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壹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余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7.3.5.3 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的公文
單壹機關制發的公文加蓋簽發人簽名章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二字標註簽發人職務,以簽名章為準上下居中排布。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壹行右空四字編排成文日期。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其余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依次向下編排,與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上下對齊;每行只編排壹個機關的簽發人職務、簽名章;簽發人職務應當標註全稱。
簽名章壹般用紅色。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7.3.5.5 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或簽發人簽名章、成文日期時,可以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決。
7.3.6 附註
如有附註,居左空二字加圓括號編排在成文日期下壹行。
7.3.7 附件
附件應當另面編排,並在版記之前,與公文正文壹起裝訂。"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