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紡織業是制造業的壹個重要分支,涉及將天然或合成纖維轉化為紗線、織物等產品;
2、該行業包括從原材料加工到成品生產的廣泛活動和工藝;
3、紡織業專註於纖維產品的生產,包括傳統手工編織和染色以及現代機械和技術的使用;
4、紡織品的最終產品範圍廣泛,涵蓋服裝、家用紡織品、工業用紡織品等。
紡織業的發展歷程:
1、紡織業作為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可以追溯到史前時期,最早的紡織品是用動物的皮毛和植物的纖維制成的;
2、隨著農業的發展,人類開始栽培棉花、麻、絲等紡織原料,手工紡織技術得到了顯著的提升,並逐漸形成了家庭手工業;
3、工業革命期間,紡織業經歷了重大變革,紡織機械的發明和應用極大地提高了生產效率,紡織業成為最早實現工業化的行業之壹;
4、20世紀以來,合成纖維的發明和應用為紡織業帶來了新的材料選擇,同時,信息技術和自動化技術的應用也推動了紡織業的現代化進程;
5、進入21世紀,紡織業面臨著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挑戰,生態紡織和智能制造成為行業發展的新趨勢。
綜上所述,紡織業是制造業的關鍵部門,不僅包括將各種纖維轉換成紗線和織物的復雜過程,而且涵蓋了從原料處理到成品制造的多種活動和工藝,利用傳統手工技術和現代機械技術生產出應用範圍廣泛的紡織品,如服裝、家居用品和工業用紡織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七條
為了公***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壹)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