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理解如下:
符號學壹直以來都是新傳考研的重點,除了索緒爾、皮爾斯等符號學傳播學家,羅蘭?巴爾特也是這壹領域的佼佼者,例如2018年四川大學學碩就考了壹道“介紹羅蘭?巴爾特”的簡答題。在巴爾特的諸多理論中,“神話”是其中較為著名的理論,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以及在答題時,都可以使用這壹理論來分析事物的符號代指。
神話學(Mythology)是基於符號學(Semiology)之上的。符號學包括的內容很多,形勢也很多樣。神話是龐大符號學中的壹種。
羅蘭巴特把神話(myth)看作是基礎語言系統建構的第二層(second degree)系統。所以神話存在是基於基礎語言系統的存在。基礎的語言系統稱之為language-object。
Language-object 和myth:
Language-object 和myth 的兩個系統互相聯系卻又互相不同。他們都有自己的能指(signifier),所指(signified)以及correlation(能指和所指之間的聯系)。然而,由於myth是基於language object系統之上的。
它把language object之中的三個元素前兩個簡單化/忽略,提取了第三個元素,也就是能指和所指之間的關系,稱之為sign。這個sign就成為了myth自己系統裏的能指,並由此之上再建立自己的系統。
神話的背後的代表:
神話的背後是代表某階級的目的和利益的意識形態,並且試圖把自己的意識形態宣布為社會普遍的意識形態,具有說服意圖的支配性。以前,神話來自於教會和宗教團體;在當代,神話存在於廣告、電影、電視等媒體裏。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神話修辭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