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的別稱是:炮仗、爆仗。
爆竹[ bào zhú ]
釋義:
1、也叫炮仗、爆仗。用紙緊裹火藥,兩頭堵死,通過點著引火線引起燃燒爆炸發聲的東西。常用於除舊迎新等歡慶場合,但由於燃放時會產生汙染或引起火災、傷人,現在很多城市已禁止燃放。
2、古時以火燃竹,劈?作響,用以驅鬼。今則用紙卷裹火藥做成,點燃引線就會炸裂,發出巨大聲響,常在喜慶時燃放。
引證:魯迅 《偽自由書·電的利弊》:“外國人用火藥制造子彈, 中國 卻用它做爆竹敬神。”
近義詞:
鞭炮[biān pào]
1. 大小爆竹的統稱。
2. 特指成串的小爆竹。
引證:
1、《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四回:“老太太忙著張羅送蠟燭鞭炮,雖不十分熱鬧,卻也大家樂了壹天。”
2、沙汀?《呼嚎》:“這是八月二十號左右的事,鞭炮已經放過好幾天了。”
3、洪深?《申屠氏》第七本:“城樓角上,必必剝剝,燃放壹串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