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潑出去的水收回來難,愛上可能就是那麽壹瞬間的事情,但是愛上壹個人付出的真心,想要放棄的時候就難了。
王菲的《傳奇》中有這樣壹句話: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妳壹眼,再也沒能忘掉妳容顏,很多時候我們可能因為壹個人的外貌,壹個人的壹個動作,壹個表情就愛上他。愛壹個人就是那麽不講道理,可能就是在對的時間遇上了對的人。愛壹個人是很容易,只要對上眼就可以,但是想要忘掉壹個人卻很難,愛是壹瞬間的事情,不需要什麽前因後果。
但是忘記確實要忘掉之前所有美好的事情,我們都是特別珍惜美好回憶的人,畢竟美好的日子是短暫的。就算兩個人在壹起,曾經有過吵架,不愉快的事情。但是當我們事後想起那些都是我們生活的點點滴滴,反而會使我們開心,所以我們不想忘記這些事情,更不想忘記與這些事情有關的人。
雖然不能在壹起,也知道自己需要找另壹個可以愛的人,但是畢竟不是每壹個人說不愛就不愛了。愛需要用時間去填平,需要我們慢慢的放下,所以沒有壹定的時間去治愈我們的傷口,我們是沒有辦法去忘掉這個曾經深愛過的人。雖然現在分手了,但是還是情不自禁的愛著她,默默的對她好,不想要忘記她。
我相信沒有壹個人會忘記自己的前任,就算妳再久不見面也會記得。畢竟曾經相愛過,既然相愛過,就肯定有許多美好的回憶,這些美好的回憶是我們人生中的財富,我們每個人都不舍得丟掉。所以有時候我們愛上壹個人很容易,但是想要忘記他卻很不容易,因為忘記她不單單是忘記他這個人,要忘記的是和這個人有關的所有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