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2年12月,全國219個城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國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態系統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城市生態建設實現城鄉壹體化發展,各項建設指標達到相應要求並經國家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授牌的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已成為各級城市黨委政府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舉措。
2022年11月,國家林草局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區、門頭溝區、通州區、懷柔區、密雲區,河北省邢臺市、邯鄲市,遼寧省遼陽市,江蘇省連雲港市,安徽省滁州市,山東省濱州市,河南省開封市,廣東省韶關市、陽江市、茂名市,重慶市涪陵區、北碚區、大足區、梁平區,四川省達州市,貴州省六盤水市、銅仁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陜西省鹹陽市,甘肅省平涼市,西藏自治區林芝市26個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至此,我國國家森林城市增至219個。
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基本原則
(1)堅持城鄉統籌,政府主導的原則。
(2)堅持生態優先,師法自然的原則。
(3)堅持林水相依,鄉土植樹為主的原則。
(4)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