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聖誕節(Christmas)本意是為記念、慶祝主耶穌的誕生。大多以十二月二十五日為誕生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則為平安夜(ChristmasEve)。這節期在第四世紀以前並沒有,可見初期的教會並不過這樣的節期。而且初起之後,有許多不同的日期,有壹月二日,四月十八日,四月十九日,五月二十日,和今天全球壹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查考聖經,在路加第二章,我們知道主耶穌降生的那日,天使向伯利恒城外牧羊人顯現,宣布這大好的信息,他們就進到城內證實了這事。但是巴勒斯坦地從十壹月到隔年三月是隆冬之日,沒有人把羊牧放在外,乃是放在羊圈內過冬。由此可見,主耶穌不可能在十二月二十五日降生,這是確定的。
3、十二月二十五日何以被定為基督誕生日呢?因為這是羅馬帝國慶祝太陽神的生日。此日為冬至,壹年晝長夜短的開始,象征光明戰勝黑暗。羅馬帝國接受基督教作國教後,將此日轉為慶祝基督的誕生,並引舊約瑪拉基四章二節基督是“公義的日頭”為證。但我們當知道,這事實上不是聖經的教訓,也不是屬於基督徒的節期,而是其他信仰與傳統的習俗。因此,像加爾文,諾克斯(Knox),英美許多清教徒,以及壹些尊崇聖經的基督徒,都不守此節。至於聖誕節、聖誕老人、聖誕樹等更是荒誕,不是出於其他宗教的信仰,就是出於人的想法,都不是聖經所記載或啟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