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查詢方式有以下兩種:
第壹種:網上查詢
應試人員可自2012年11月22日8時至2012年12月6日,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www.legalinfo.gov.cn)查詢。
第二種:聲訊電話查詢
司法部委托各地司法行政機關通知應試人員考試成績。應試人員考試成績以司法行政機關書面通知為準。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重慶市、貴州省、四川省成都市的應試人員應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為方便應試人員查詢考試成績,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托有關媒體提供成績查詢服務。應試人員可自2012年11月22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
二、分通道查分
為了幫助考生順利查分,避免網站查分人數過多導致的查分慢、不能打開等問題,特不同地區分通道查分,請您根據自己所在地區選擇通道進行查分。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查詢方式與入口(港澳臺地區)>>
溫馨提示:由於查詢成績的考生比較多,導致查詢通道擁堵,如無法進入可稍後重試!
三、2012年司法考試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四、成績核查須知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 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 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範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壹、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並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 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