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分路口內外之前,壹般指的是兩條道路或者多條道路的交匯處,壹般分為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等。車主需要站在路口的角度,來區分路口的內外,而不是站在車輛的角度來區分路口的內外,然後以道路的停止線標識為界,來劃分路口的內外區域;
2、道路停止線以內就是路口內,也就是車輛行駛過了停止線後,進入到路口,就算是路口內;
3、道路停止線以外就是路口外,也就是在紅燈時,車輛所停放的位置就是路口外。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