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到十的大寫數字分別為: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
2、壹般用於文書和商業財務票據等和錢財之類有關的記錄上。
不管是阿拉伯數字(1、2、3……),還是漢字小寫數碼(壹、二、三……), 由於筆畫簡單,容易被塗改偽篡。所以壹般文書和商業財務票據上的數字都要采用漢字數碼大寫: 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兆”)本身筆畫已經比較復雜,使用機會也少,沒有必要再用別的字代替。
例如:“ 3564 元”寫作“三仟伍佰陸拾肆圓”。
擴展資料:
大寫規則:
1、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2、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3、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
4、在文書中有萬元、億元等單位約定的,如?533.12萬元,應寫成人民幣伍佰三拾三點壹貳萬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