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如下: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安全、標準化和知識產權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壹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全區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享機制,依法公示和***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實行統壹的市場監管;組織指導或者直接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依委托開展反壟斷統壹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托協助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第四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實行回避制度。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員、翻譯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聽證員、記錄員、翻譯人員的回避,由聽證主持人決定;聽證主持人的回避,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