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為是指容易引發未成年人犯罪,嚴重違反社會公德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其基本特征是違反社會公***生活準則和有關行為規範,不能很好地適應社會生活,對社會、他人和本人會造成壹定的危害並且由青少年實施 。嚴重不良行為是指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嚴重不良行為與不良行為在違反社會規範這壹點上沒有區別,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別。程度上的差別又可能改變行為的性質,使對嚴重不良行為的處理由家庭或學校的幹預擴大到司法機關的幹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壹)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
(五)偷竊、 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 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 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