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計劃和制定計劃區別如下:
“制定”和“制訂”都是指制定、擬定、規定某種計劃、政策、制度等,但它們在使用上有些微妙的區別。
制定是指在壹定的基礎上,通過決策或協商等方式,確定、規定具體的計劃、政策、制度等。例如:“政府制定了新的法律法規。”“學校制定了新的課程計劃。”
制訂是指在制定某項計劃、政策、制度等過程中,經過系統地研究、商討、訂立等步驟,最終確定出具體的內容、條款、細則等。例如:“公司制訂了新的招聘方案。”“政府部門制訂了新的環境保護措施。”
制定更常用於官方、政府、機構等組織制定計劃、政策、制度等的場合,強調決策、規定等方面的意義,比較正式。“制訂”則更多用於企業、團體、組織內部制定計劃、政策、制度等的場合,強調經過研究、商討等步驟,比較詳細和具體。
制定造句
1、他制定了壹個計劃。
2、教育局經過反復開會討論,集思廣益,終於制定了比較完善的教學計劃。
3、政府正在制定城市發展的遠景規劃。
4、這個計劃是他經過深思熟慮後才制定出來的。
5、會議制定了壹個關於在全地區實施農業機械化的正確方案。
6、制定的法律必須嚴格執行。
7、工廠實現了年初制定的生產計劃。
8、學校制定的各項制度越來越完善。
拓展:
“制定”和“制訂”是兩個非常相近的詞匯,都是指制定計劃、規章、政策等的意思,但它們之間還是有壹些微妙的差別的。
“制定”強調的是最終決策的制定,是壹種具體的、針對性的操作行為。例如:我們需要制定壹個科研計劃,來安排接下來的研究時間和經費。
“制訂”則更強調壹個比較全面的、系統性的計劃或規定,是壹種制定過程及其過程中的完善、調整等。例如:政府部門正在制訂壹份國家城市規劃。
總的來說,無論是“制定”還是“制訂”,它們都是指對某項任務、計劃進行具體安排,都有制定計劃、規定、政策等的意思,只是語感和用法上有些微妙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