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中國***產黨為建立良好的黨風,專門召開了十五屆六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決定》針對目前黨的作風建設中存在的比較突出和嚴重的問題,提出了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糾正措施。其中,堅持任人唯賢,反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問題上提出了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的口號。用好的作風選人,要求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在幹部的選拔任用上,必須嚴格遵循幹部工作原則。堅持任人唯賢,不準任人唯親;堅持五湖四海,不準搞團團夥夥;堅持公道正派,不準拉關系、循私情;堅持集體討論決定,不準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堅持按程序辦事,不準臨時動議。要敢於反映真實情況,自覺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以堅強的黨性、優良的作風為黨和人民把好選人用人關。選作風好的人,要求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對那些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拓進取、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群眾擁護的幹部,要委以重任。對那些脫離群眾、脫離實際、搞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的人,作風漂浮、不幹實事、弄虛作假的人,因循守舊、照搬照抄、不思進取的人,作風霸道、不顧大局、鬧不團結的人,任人唯親、拉幫結夥、跑官要官的人,貪圖享樂、鋪張浪費、以權謀私的人,不僅不能提拔使用,而且要嚴肅批評教育,直至作出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兩者緊密聯系,前者執行得如何,直接影響後者的質量。壞的作風不可能選出作風好的人,好的作風也不可能讓作風壞的人被選拔任用。幹部選拔任用中作風建設關鍵取決於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是不是在用好的作風選人,它更是黨的作風是否純潔,是否為人民所認同的最直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