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對殘疾人代步車的規定是殘疾人購買三輪車要符合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有關規定,只有年齡在18-60歲下肢殘疾人才能購買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是用於代步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二、國家對殘疾人有什麽補助
1、生活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內的殘疾人,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的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壹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有條件的地區可優先考慮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家庭;
2、護理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對象為殘疾等級評定為壹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縣區可以優先考慮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逐步擴大到其他非重度殘疾人,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