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溢價(Riskpremium),是投資者在面對不同風險的高低、且清楚高風險高報酬、低風險低報酬的情況下,因投資者對風險的承受度,影響其是否要冒風險獲得較高的報酬,或是只接受已經確定的收益,放棄冒風險可能得到的較高報酬。
已經確定的收益與冒風險所得收益之間的差,即為風險溢價。是投資者要求對其自身承擔風險的補償。
風險溢價指的是投資人要求較高的收益以抵消更大的風險。財務動蕩的公司所發行的“垃圾”債券通常支付的利息高於特別安全的美國國債利息,因為投資人擔心公司將無法支付所承諾的款項。
風險溢價是金融經濟學的壹個核心概念,對資產選擇的決策,資本成本以及經濟增值(EVA)的估計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意義,尤其對於當前我國社保基金大規模地進入股票市場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擴展資料
背景
“風險溢價”的兩個不同含義需要註意的是,“風險溢價”壹詞有兩個不同的含義:
壹是事後的(ex-post)或者已實現的風險溢價,這是實際的、通過歷史數據觀察得到的市場收益率(以指數收益率代替)與無風險利率(通常以政府債券收益率代替)之間的差值;
二是事前的(ex-ante)或者預期的風險溢價,這是壹個前瞻性的溢價,即預期未來的。
風險溢價或者以當前經濟狀態為條件的條件風險溢價。這兩個風險溢價是不同的,舉例來說,在1989年末的日本股市,由於經歷了長時間的繁榮,股價相對於其內在價值來說很高,P/E超過60倍。
顯然,這時的股權成本很低,也就是事前的風險溢價很低,而事後的或者已實現的風險溢價卻很高(接近10%)。相反,在經歷了壹次大的股市蕭條之後,事後的風險溢價很低,而事前的風險溢價卻可能很高。這是由於股票收益率存在均值回歸。
百度百科——風險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