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什麽叫資源綜合利用?

什麽叫資源綜合利用?

資源綜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對***生、伴生礦進行綜合開發與合理利用;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液)、廢氣、余熱余壓等進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對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物進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壹、企業在開采和冶煉過程中,利用廢棄資源回收的各 種產品

1、煤礦回收的高嶺巖(土)、鋁釩土、耐火粘土、膨潤土、 矽藻土、油母頁巖、玄武巖、輝綠巖、大理石、花崗石、磷礦 石、硫鐵礦、硫精礦、瓦斯氣、二氧化碳氣、五氧化二釩、褐煤 蠟、腐植酸、石膏、煤精、琉泊、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 產品:

2、黑色金屬礦山和黃金礦山回收的硫鐵礦、銅、鈷、硫、 瑩石、磷、釩、氟精礦、稀土精礦、鈦精礦;

3、有色金屬礦山回收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螢石 精礦及主金屬以外的其他各種精礦以及利用回收的殘礦、 難選氧化鋁礦及低品位礦生產的精礦;

4、利用黑色和有色金屬尾礦回收的鐵精礦、銅精礦、鉛 精礦、鋅精礦、鎢精礦、銳精礦、錫精礦、砷精礦、鉆精礦、綠 柱石、長石粉、螢石、硫精礦、稀土精礦、錘雲母;

5、原油、天然氣生產過程中回收提取的輕烴、氦氣、 硫磺以及利用伴生鹵水提取的稀有金屬;

6、非金屬礦開采過程中回收的尾礦、金屬、非金屬、貴 重金屬如金、銀、銻、碘、稀土、雌黃;

7、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鈷、鉛、釩、鈦、鈮、稀土; 8、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金、銀、硫酸、稀有金屬及主 金屬以外的各種金屬;

9、從高爐瓦斯泥中回收的鋅、鈷、鉍、鉛及其他黑色、有 色金屬。

二、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

1、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粉煤(渣)鍋爐爐渣、硼 尾礦粉及其他廢渣生產的磚、加氣混凝土、砌塊、陶粒、墻 板、管材、水泥、混凝土、砂漿、樹脂和橡膠填料、防水和防火 材料、保溫和耐火材料、輕質新型建材產品、復合材料、合成 材料、裝飾材料、肥料、礦(巖)棉、泡沫玻璃、人工魚礁、凈水 劑、土壤改良劑、作物栽培劑、浮球等以及從粉煤灰中提取 的漂珠、微珠、鐵粉、炭粉、氧化鋁和從石煤中提取的鎵、釩;

2、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油母頁巖、低熱值燃料及煤 層氣生產的電力和熱力;

3、從炭素生產廢料中回收的石墨粉、煤焦粉、石英砂、 炭化矽;

4、從冶煉渣包括高爐渣、轉爐渣、電爐渣、平爐渣、鐵合 金爐渣和氧化鋁產出赤泥中回收的廢鋼鐵、鐵合金料、精礦 粉、廢耐火磚、廢電極、廢有色金屬以及用回收的資源生產 的燒結料、煉鐵料、化鐵料、鐵合金冶煉熔劑和水泥、磚瓦。 砌塊、碎石等建材產品;

5、從有色金屬灰渣中提取的金屬、稀土及生產的化工、 建材產品;

6、利用銅、鋁、鎂屑生產的有色金屬粉未及其制品;

7、利用硫鐵礦渣、硫鐵礦煆燒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 膏、磷礦煆燒渣、含氰廢渣、電石渣、磷肥渣、硫磺渣、堿渣、 含鋇廢渣、鉻渣、鹽泥、總溶劑渣、黃磷渣、氧化鋁、脫硫石膏 及其他爐渣提取和生產的純堿、燒堿、硫酸、磷酸、硫磺、復 合硫酸鐵、鉻鐵、建築材料、金屬及其化合物、稀土、肥料、飼料;

8、利用制糖廢渣、濾泥、廢糖蜜、廢絲生產的造紙原料、 纖維板、中密度纖維板、碎粒板、顆粒粕、酒精、溶劑、味精、 飼料、肥料、醋酸、酵母、維生素、賴氨酸、檸檬酸、核甘酸、木 糖、單細胞蛋白、減水劑、二氧化碳及水泥;

9、利用食品、糧油、釀酒、澱粉廢渣回收和生產的飼料、 蛋白飼料、碳化矽、飼料酵母、糠醛、石膏、木糖醇、油酸、脂 肪酸、菲丁、肌醇、烷基化糖苷;

10、利用制革廢渣、廢革屑、豬毛、羊毛、廢油、皮邊等生 產的油脂、鉻化物、硬脂酸、油酸、皮膠、蛋白飼料、氨基酸 類、再生革及其他工業原料等;

11、利用采礦廢石、選礦尾礦、碎屑、粉未、粉塵、汙泥等 回收的金屬和非金屬以及生產的建材產品;

12、利用汙水處理產生的隔油渣、浮選渣、汙泥渣生產 的甲烷氣、洗滌劑產品;

13、利用煉油、合成氨、合成潤滑油、有機合成及其他化 工生產過程中的廢渣、廢催化劑回收的貴重金屬、絮凝劑及 各類載體生產的再生制品及其他加工產品。

三、廢水(液)的綜合利用

1、利用化纖廢水、漿粕、漿粕黑液、紙漿廢液、制皂廢 水、制革廢水、洗毛汙水、印染廢水、焦化廢水、感光材料廢 液、有機和無機廢液以及晴綸生產中的廢溶劑等回收和生 產的銀、鹽、鋅、纖維、堿、羊毛脂、PVA(聚乙烯醇)、硫化 鈉、亞硫酸鈉、硫氰酸鈉、硝酸、鐵鹽、鉻鹽、木素磺酸鹽、乙 二酸、鹽酸、粘合劑、酒精、香蘭素、飼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

2、利用制鹽液(苦鹵)及硼酸生產所排母液生產的氯化 鉀、工業溴、四溴乙烷、氯化鎂、無水硝、石膏、硫酸鎂、硫酸 鉀、菱鎂等化工原料及其加工生產的制冷劑、醫藥用中間 體、阻燃劑、燃料、肥料;

3、利用釀酒、制糖、制藥、味精、檸檬酸等有機廢液生產 的固體蛋白飼料、飼料蛋白、酶制劑、蛋白粉、濾餅、肥料、沼

4、利用石油加工產生的廢硫酸、廢堿液、廢氨水回收和 生產的硫磺、硫酸、芒硝、硫化鈉、環烷酸、雜酚、氨水、液氨、 化肥;

5、利用化工廢液、蒸餾或精餾斧殘液生產的硫銨、氟化銨、 氯化鈣、稀土,以及酸、堿、鹽等無機化工產品和烴、 醇、酚、有機酸等有機化工產品;

6、利用工業酸洗廢液生產的硫酸、硫酸亞鐵、聚合硫酸 鐵、鐵紅、鐵黃、磁性材料、再生鹽酸、三氯化鐵、三氧化二 鐵、鐵鹽、有色金屬等再生酸及其產品;

7、從焦化剩余氨水、終冷水、錳鐵高爐煤氣洗滌水中回 收生產的黃血鹽、氰化鉀(鈉)、酚萘及其制品;

8、利用廢舊油氣井和煤礦礦井水開發生產的熱水、鹽 水;

9、利用伴生鹵水開發生產的精制鹽、固鹽、液堿、鹽酸、 氯化石臘等鹽化工產品;

10、利用調節澆鑄大型鑄件的兩爐不同型號的鋼水生 產的鋼錠產品;

11、利用高純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四氯化矽廢液開發 的有機矽系列產品。

四、廢氣的綜合利用

1、從煉鋼轉爐、鐵合金電爐回收的煤氣和回收放散的 焦爐煤氣、高爐煤氣、電石爐氣和有色冶煉煤氣生產的蒸 汽、電;

2、從焦爐煤氣脫硫脫氰回收的硫磺、硫酸、硫鉸、硫氰 化物、硫代硫酸鹽;

3、制氧時分離回收的氫、氦、氧等氣體;

4、從焙燒窯爐等廢氣中回收的二氧化碳、碳素粉塵、耐 火材料粉塵、瀝青;

5、從煤制氣中凈化回收的焦油、焦油渣產品和硫磺及 其加工產品;

6、從燒結煙氣中回收的氟化鹽、硫酸鹽;從鑄鐵機、混 鐵爐廢氣中回收的石墨粉塵及其制品;

7、利用煤氣、焙燒窯、空氣分離、冶金(含有色金屬冶 煉)廢氣,磷肥生產中含氟廢氣,合成氨的弛放氣,精煉再生 氣,氯堿生產中含氯化氫尾氣以及利用硫酸、硝酸、黃磷等 生產中的尾氣生產的硫、二氧化硫、硫氰化鈉、亞硫酸鈉、硫 代硫酸鈉、硫豚、氧化碳氣體、碳酸鍶、冷凝物、惰性氣體、氟 矽酸鈉、冰晶石、氫、氧、硫鉸、亞硫酸鍍、硝酸鈉、草酸;

8、從煉油及石油化工尾氣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氣、可燃 氣、輕烴、硫磺;

9、燃煤煙氣脫硫付產品的硫酸、磷餒、硫餒、硫酸亞鐵、 石膏、建材產品等副產品及其制成品;

10、利用有色金屬冶煉煙氣提煉或加工的硫磺、汞、有 色金屬、硫酸;

11、從石灰生產排放的煙氣中回收生產的於冰、液體二 氧化碳、重質碳酸鈣、輕質碳酸鈣、精細石灰產品;

12、利用釀酒和發酵工業廢氣生產的二氧化碳、幹冰、 氫氣。

五、廢舊物資的綜合利用

1、利用廢舊金屬加工生產的煉鋼和鑄造原料、鑄件、鐵 砂丸、鐵球、鐵粉、氧化鐵紅、鐵黃、金屬配件;

2、利用鋁、銅、鎂屑等生產的有色金屬粉未及其制品;

3、利用廢溶液、廢元器件提取的金屬(包括稀貴金屬) 和生產的產品;

4、利用廢油生產的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燃料油及 化工產品;

5、利用廢電纜、廢電線、易拉罐、廢馬口鐵、牙膏皮、廢 感光材料、廢電池、廢燈泡(管)加工或提煉的有色(稀貴)金 屬和生產的產品;

6、利用廢棉、廢毛、廢絲、廢麻、廢化纖、破舊布、舊衣 料、舊布鞋和紡織廠、服裝廠邊角料生產的造紙原料、紗及 織物、非織料布、氈、粘合劑、再生聚酯切片、軸瓦;

7、利用廢膠鞋、廢輪胎等廢橡膠為主要原料生產的膠 粉、再生膠、輪胎、汽油、柴油、潤滑油、炭黑、鋼絲、煤氣、防 水材料;

8、利用廢塑料為主要原料生產的塑料制品、土工制品、 防水材料、裝飾材料以及從廢塑料中提取的柴油、汽油、煤 油、燃料油、瀝青、油漆、塗料;

9、利用廢紙為主要原料生產的各類紙張、紙板、鉛筆。 軸瓦;

10、利用廢玻璃、廢玻璃纖維為主要原料生產的玻璃制 品及復合材料;

11、利用雜骨、皮邊角料、毛發、人尿等生產的骨粉、骨 油、骨膠、明膠、膠囊、磷酸鈣及蛋白飼料、氨基酸、再生革。 生物化學制品;

12、舊輪胎翻新和翻胎用胎面膠。

六、其他

1、利用木竹采伐、造材截頭和加工剩余物、邊角余料、 次小薪材、撫育問伐材、農作物桔桿、糧食殼皮等為原料加 工生產的木材纖維板(包括中密度纖維板)、刨花板、小膠合 板、細木工板、紙漿、紙和紙板、輕體板、壓舌板、竹碎料板、 木竹片、地板塊、木旋制品、水解酒精、栲膠、樹皮膠、松香、 松節油、生漆、糠醛、飼料、酵母、針葉飼料、木炭、活性炭、個 太竹制品(如木竹牙答、小灰條子、太竹條等)、草酸、鋸未炭 棒以及長度在之米以下的板方材;

2、利用木竹皮、葉、根、鋸未生產的木耳、香菇及香精、 香料、中藥材;

3、利用鋸未、落地棉生產的機油濾芯、酚醛或脲醛塑料;

4、利用刨花、鋸未生產的菱鎂制品;

5、利用廢包裝物生產的包裝箱、木器、建材產品等

6、利用退役火藥生產工業炸藥;

7、利用工礦企業余熱、余壓,工業爐窯尾氣、余熱、城市垃圾、 地熱、農林廢棄物等生產的電力、熱力;

8、利用火力發電廠循環冷卻水養魚;

9、利用鹽田水域發展養殖業,生產鹵蟲、對蝦、鹽藻、螺 旋藻、魚、貝;

10、利用低值魚蝦及魚加工下腳料生產的飼料、魚粉;

11、利用蝦頭、蟹殼、蝦皮等生產的腦醬、甲殼質、甲殼 甲殼胺;

12、利用江河河沙、淤泥生產的建材產品;

13、利用垃圾生產的肥料、飼料、建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