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分為點號、標號,具體如下所示:
點號: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和冒號(:)。
標號: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著重號(.)、書名號(《》,〈〉)、間隔號(·)、連接號(—)、分隔號(/)。
標點符號的作用:
1、點號的作用是點斷,主要表示說話時的停頓和語氣。點號又分為句末點號和句內點號。句末點號用在句末,表示句末停頓和句子的語氣,包括句號、問號。句內點號用在句內,表示句內各種不同性質的停頓。
2、標號的作用是標明,主要標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詞語)的特定性質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