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的讀音為: [ qīn qi ] ,其中戚為輕聲。
基本字義是指和自己有血親和姻親的人。中國古代唐朝學者孔穎達對親戚的註解為:親指族內,戚言族外。
擴展資料:
親戚與親屬的區別:
親戚壹詞通常用於稱呼與自己家庭有婚姻關系的親屬。最初的親戚是指“內親外戚”,主要是對母親、妻子壹方親屬的稱謂。親戚壹詞泛指與自己的家庭關系比較疏遠的親屬。因其含義模糊而不被用作法律術語。
親屬的概念比家庭成員要廣得多,家庭成員是指法律上具有權利義務關系的親屬。如妻夫、母父,女男、祖孫、姊妹兄弟等,我國法律規定他們相互間具有權利和義務.因此他們都是家庭成員。判斷是否家庭成員並不以***同生活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