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如下:
1、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在任期內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依法執業,向董事會及股東會負責或報告工作,確保股東出資收益率不低於社會平均收益率;
2、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宗旨,誠信服務,保證本企業發展的正確方向。在股東會授權下可對外投資或調整企業發展的方向,並考察洽談或形成意向報批後吸收其他合夥人;
3、主持制定和組織實施企業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各項規章制度和企業重大決策;
4、代表企業對內外簽訂各項合同、協議和合約,也可部分授權其他人草簽,條件具備時補簽認可。嚴格作好企業風險防範,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