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住房是指個人購買並擁有產權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二手房等。而居住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父母家或者其他地方的證明文件,並不代表擁有該住所的產權。居住證是指在城市居住的人員的身份證明,申請居住證需要符合壹定的條件和程序。首先,申請人需要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居住證申請表、身份證、戶口本等。其次,申請人需要滿足城市居住條件,如連續居住時間、社保繳納等。最後,需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後才能獲得居住證。申請居住證的流程相對復雜,需要仔細了解相關條件和程序,以便順利完成申請。因此,居住證住父母家不能算作自有住房。如果需要擁有自己的住房,可以通過購買、租賃等方式獲得。
如果想要將父母家的住房變成自己的自有住房,需要進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這需要與父母協商,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過戶手續。
綜上所述,居住證住父母家不算自有住房,需要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才能將該住房變成自己的自有住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