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查基本內容包括:
1.核對森林經營單位的境界線,並在經營管理範圍內進行或調整(復查)經營區劃;
2.調查各類林地的面積;
3.調查各類森林、林木蓄積;
4.調查與森林資源有關的自然地理環境和生態環境因素;
5.調查森林經營條件、前期主要經營措施與經營成效。
(二)下列調查內容以及調查的詳細程度,應依據森林資源特點、經營目標和調查目的以及以往資源調查成果的可利用程度,由調查會議具體確定:
1.森林生長量和消耗量調查;
2.森林土壤調查;
3.森林更新調查;
4.森林病蟲害調查;
5.森林火災調查;
6.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
7.生物量調查;
8.濕地資源調查;
9.荒漠化土地資源調查;
10.森林景觀資源調查;
11.森林生態因子調查;
12.森林多種效益計量與評價調查;
13.林業經濟與森林經營情況調查;
14.提出森林經營、保護和利用建議;
15.其它專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