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爵士這個詞由壹位海報畫家首先使用。1910年前後,這位畫家為黑人音樂家波塞.爵姆斯樂隊創作了壹張海報,上寫“爵姆斯樂隊登臺演出,節目精彩請別錯過”的廣告詞。爵姆斯樂隊的演奏現場氣氛熱烈,自由奔放,觀眾把他們的音樂叫做“爵斯”音樂,最後以訛傳訛,變成了“爵士”;
第三種:在20世紀初,有人撰文指出“爵士”壹詞,是由著名的軍樂隊指揮,早期爵士樂隊人物詹姆斯.尤羅普從“萊士”壹詞轉化而來,而“萊士”是1905年前後在紐約演出的壹個黑人管樂隊的名字,可是這種說法立刻被尤羅普自己給予否認並當眾辟謠說自己從沒有說過這種話!
第四種:“爵士”壹詞,根據壹些語言學家的研究,起源於美國黑人的俚語,帶有“熱情”、“放蕩”之類的含義,在許多時候,他更被用做形容男女歡娛時的壹種動作形容詞,有專家甚至舉出這種音樂壹開始就和斯托裏村這樣的煙花之地密不可分(爵士壹開始就是在妓院附近演奏的),可以來證明語言學家觀點的正確性。這樣的說法確有其道理,但也有很多爵士樂迷不願意去承認。
其實很多音樂的名詞都與性有關,比如Funk(芬克)壹詞和Fuck壹詞有淵源;而Grooving樂風則更與性有關了,因為它本身就是壹種動作;像90年代流行起來的舞曲種類Hip-Hop也是如此。
那Jazz到底是什麽樣的音樂呢?有爵士愛好者曾經這樣說過:聽起來澀澀的,怪怪的,動靜小的,仿佛不到音準的,帶拐彎的……
也有的定義是:Jazz和Blues和Ragtime結合而來的壹種音樂形式,出現於20世紀初,多使用切分音符、半音和即興演奏方式,經過與各種音樂的良性結合後形成了壹種多種不同風格的即興音樂群組。Jazz音樂相當多地運用了半音資源,而在流行音樂裏卻很少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