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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晚報的相關風波

《揚州晚報》名聲大噪、海內外聞名,則是因為《揚州晚報》“偽造報紙獲中國新聞最高獎”事件。2007年3月,《揚州晚報》總編輯助理程建平拍攝的系列組照《千年古城捧回“聯合國人居獎”》上報參評第十七屆中國新聞獎。2007年8月28日,第17屆中國新聞獎評選揭曉。《揚州晚報》A5專版以《千年古城捧回聯合國人居獎》獲得攝影作品類三等獎。評選結束後,中國記協又在網上公示獲獎作品,接受社會監督。隨後,該獎被揭發是不存在的偽造版面,輿論嘩然。《揚州晚報》當天實際刊出的是名為《24小時快拍“人居揚州”》的專版,內容是講述揚州人民的生活點滴及當地文化,版面上的照片、作者、編輯都與獲獎的作品完全不同。報紙下面 還有壹個通欄廣告。

被網友揭露後,中國新聞獎主辦單位“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表示,《揚州晚報》以虛假報導申請獎項,現已被撤消獲獎資格。據報導,《揚州晚報》自成立以來,從未有新聞作品獲得過中國新聞獎,為拿到中國新聞獎,新上任的社長王根保雄曾壹再許諾,如能拿到中國新聞獎,將獲10萬元獎金及升職。

相關媒體評述:

2007年11月8日《南方都市報》發表評論稱:“這超凡的想像力背後,有追逐利益的動機,但更多的是壹個缺乏專業精神的新聞機構的虛榮和輕佻。它對自己沒有尊重、對自己所在的體系也沒有尊重,這個笑話不過是壹個不尊重專業的體系對自己的報復。”《揚州晚報》及其所屬的揚州日報社對《千年古城捧回“聯合國人居獎”》參評中國新聞獎並獲獎是十分看重的。對壹個新聞工作者及其所屬的新聞單位而言,能夠獲得代表全國新聞作品最高水平的中國新聞獎,是壹種莫大的榮譽,何況還是具有裏程碑意義的首次獲獎。然而,對獲獎的追求需要通過合法的途徑去實現。如果所提交作品的水平達到了獲獎的要求和標準,或者像《千年古城捧回“聯合國人居獎”》這樣的“盡管新聞事實真實,作品也系本人所攝並公開發表”,但卻采取了違規的手段,即便最終獲了獎,也是壹種“程序不正義”。

2007年9月25日人民網刊載評論,稱此事:“不僅僅傷害了獎項和獲獎作品的公信力,也會給作者和選派單位的聲譽來帶來負面的社會評價。而這種聲譽的負面評價,對於從事新聞事業的媒體和新聞工作者而言,會影響到整個媒體的公信力。如果壹家媒體為了獲獎而不惜通過“壹報兩版”的方式“造假”,那麽,今後讀者對該媒體的報道多半會抱有懷疑。”“而新聞工作者如果為了晉升、評級而通過違規造假的方式去參評,不僅僅體現了其追逐名利的功利和虛榮,也恰恰暴露了其對評審制度的不屑和對評委及公眾智商的低估。”

據2007年9月14日《明報》消息:記協負責人否認參賽審核制度有問題。她解釋,每年申報獎項的報道超過1000個,都是由各地報社及電視臺推薦,記協基本上都相信媒體的誠信,而記協亦不可能派人到全國驗證所有參賽作品的真偽。該負責人又表示,為保證獲獎作品的真實性,獲獎名單公布後,有兩次為期7日的“公示期”,民眾可提出不同意見及投訴,記協都會認真處理及追查,評委內部亦設有4重關卡審核申報作品。

2007年10月18日中華傳媒網發表學者陳力丹、陳秀雲的文章《完善中國新聞獎評獎的監督機制——從揚州晚報“假版評獎”事件談起 》,文章認為假版評獎事件反映評獎機制存在漏洞。“問題作品沒有在公示期被揭露,首先說明知情者沒有註意到或者沒有重視公示。由此證明公示雖有壹定成效,但是,宣傳的力度還不夠,公眾參與熱情不高。”“現有的公示期可能過短,公示信息沒能在公眾中傳播開來,使壹些知情人未能及時參與其中。”“記協註重把公眾評議發給評委參考,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卻沒有想到把評委參考之後的處理意見再反饋回去,看起來,有公示不公開的嫌疑。”而且“在第十七屆中國新聞獎總數70名的評委中有64位是全國各級各地新聞機構的領導,只有6位來自新聞教研單位,在龐大的評委會裏面,新聞學者微不足道。評委會構成的單壹,註定了無論怎麽‘輪換和回避’,他們都可能和參評新聞單位有某種聯系,何況壹些評委所在的媒體又有作品直接參評。”因此,有必要進壹步健全評獎的監督機制,引入問責制、強化核查環節 。

該事件被舉報後,揚州日報社、揚州晚報領導作了深刻檢查,免去程建平揚州晚報攝影部主任職務。2007年9月17日的《揚州晚報》刊登消息通報了處理情況並向讀者致歉。但許多業內人士認為,該事件的處理媒體不自律,追懲不嚴厲。壹家報社為了騙取中國新聞獎,不惜犧牲中國報紙新聞公信力,以“團隊行為”騙取中國新聞獎全體評委的信任,拿壹張根本沒有過的假報紙版面上報參評,這本身就早已構成了“弄虛作假”、“欺騙受眾(中國新聞獎的評委們也是受眾)”“騙取榮譽”的嚴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違規行為——而且是“團隊行為”——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絕無僅有的! 以往的造假,壹般是由編輯記者個人或者幾個人的個體制造的,而這壹次卻破天荒由“團隊”的整體制造的,《揚州晚報》的造假行為已經是登峰造極了!然而,原《揚州晚報》總編輯陳征宇參與偽造報紙獲獎,並版面責任編輯上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不僅沒有受到處分,而且還升任《揚州日報》總編輯。另外,對此事負責領導責任的《揚州日報》社社長王根寶等人,也無壹人受處理。中國新聞攝影界泰鬥徐林認為,建議在中國新聞界引進引咎辭職機制。他認為中國新聞界、中國記協、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應當痛下決心,從這件事抓起,從這個案例做起,在中國新聞界引進“引咎辭職”機制,應當立即撤掉揚州晚報社社長及其總編輯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