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定律是化學熱力學的基礎,由俄國化學家蓋斯(G.H. Hess)發現並提出,因而被稱為蓋斯定律。
中文名
蓋斯定律
表達式
ΔH=ΔH1+ΔH2
提出時間
1840年
適用領域範圍
化學反應熱的計算
外文名
Hess's law
提出者
蓋斯
應用學科
物理化學,熱化學
提出者國籍
俄國1 定義
蓋斯定律是指在恒壓或恒容的條件下,壹個反應,不論是壹步完成還是分幾步完成,其反應熱是相同的,總反應方程式的焓變等於各部分分步反應按壹定系數比加和的焓變。換句話說,壹個化學反應的反應熱只與反應體系的始態和終態有關,而與反應的途徑無關。
2 實質
蓋斯定律實際上是“內能和焓是狀態函數”這壹結論的進壹步體現[1],對於恒容或恒壓的化學反應來說,只要反應物和產物的狀態確定了,反應的熱效應也就確定了,反應是否有中間步驟或有無催化劑介入等均對反應的熱效應沒有影響。
3 意義
蓋斯定律是化學熱力學的基礎。對於壹個不能直接發生的反應或者進行得太慢的或反應程度不易控制而無法直接測定反應熱的化學反應,可以用赫斯定律,利用容易測定或已知的反應熱來間接求得不容易測定或未知的反應熱。赫斯定律的建立,使得熱化學反應方程式可以向普通代數方程式壹樣進行計算,有很大的實用性,故而我們常稱蓋斯是熱化學的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