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由於中美稅收體制的巨大不同,美國的減稅和中國的減稅完全是兩碼事。美國的稅制主要是直接稅,個人所得稅占據了稅收的大部分份額。減稅的確在壹定程度上能夠刺激中產階級的消費,從而拉動經濟。而在中國,稅收的主體是企業,對小微企業的減稅可以減輕企業負擔,刺激企業發展的動力。但對富人的財富,由於現有稅收制度的缺陷只能征到很少的稅。中國壹方面需要對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企業減稅,同時更加迫切的是完善對富裕階層的征稅辦法,讓直接稅制逐漸取代間接稅制。中國的當務之急是稅制的全方位改革,而不是簡單的減稅。
說到政府管制,中國最主要的管制其實是無所不在的審批制度,這些審批制度在美國幾乎從來沒有存在過。裏根的減少政府管制的施政主張之所以無疾而終不了了之,是因為眾多的管制法案實際上是規範市場的重要手段。而在當下的中國,在眾多領域需要的是對市場真正能夠進行規範的有效法案,也就是說,將以行政審批為主要手段的管制方式過渡到通過法律以市場化的方式對市場進行有效的管制和引導才是當務之急。
同時更應該看到,現實的中國比起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完全沒有可比性。從城市化、工業化水平,社會收入差距水平,社會整體經濟發展水平頂多相當於美國20世紀3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