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上牌照去當地車管所辦理。有三次選擇號碼的機會,三次之內比選壹個就是妳的車牌號了。買車上牌照能跨區辦理。地區不壹樣可能申領牌照不壹樣,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車管所。
新車註冊需要以下材料: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七條
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的,應當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規定的材料、交驗機動車,如實申告規定的事項,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以及機動車的合法性負責。
第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機動車登記業務監督制度,加強對機動車登記、牌證生產制作和發放等監督管理。
第九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時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可、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
第十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註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