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委托代理人不想淹沒了自己的功勞,他可以向樓上說的那樣,在具狀人下面加個代書人,代書人寫自己的名字,不過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起訴狀寫法 起訴狀俗稱“狀子”。它是司法公文中使用頻率最大的壹個文種。別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要“告狀”,就必須寫起訴狀。起訴狀包括刑事自訴狀、民事起訴狀和行政起訴狀。
(壹)起訴狀的基本寫法
起訴狀主要分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項。
1?6?1首部。
包括標題、當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況、案由等。標題要寫明案件性質和文書種類名稱,如寫“刑事訴狀”、“民事訴狀”或“行政訴狀”。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雙方,寫時依照先原告人後被告人的順序,分別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如系機關、團體或企事業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的全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與職務。案由要寫明案件名稱,如離婚、繼承、損害賠償等。
2?6?1正文。
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訴訟請求事項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有關民事、刑事或行政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如要求與被告離婚、賠償損失、履行合同等。事實和理由首先要寫明侵權行為或犯罪的事實及雙方爭議的具體內容,要把何時、何地、何人、何種手段、情節經過、造成何種後果危害、各自應負的責任,以及實質性分歧等寫清楚。然後,要根據事實和證據闡明理由,具體寫法可采取先寫事實後寫理由的分述法,也可采取邊寫事實邊講道理的夾敘夾議法,視案情而定。
3?6?1尾部。
在正文下面,另起壹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後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註明具體的年月日。如是律師或他人代書,應寫明代寫人姓名和工作單位。
4?6?1附項
應具體說明起訴狀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二)需要註意的問題
第壹、寫作訴狀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刑事訴狀只適用於刑事自訴案件,公訴案件則要由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制作起訴書。
第二、訴狀內容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體現有理有據的精神。
第三、訴訟請求要寫得明確、具體、詳盡、言簡意賅。民事起訴狀寫法 民事起訴狀基本知識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依據。
人民法院對符合上述規定的起訴,必須受理,否則,將不予受理。代理民事案件或代書民事起訴狀,如遇不符合上述規定者,應針對其案情,告之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如屬於行政訴訟的,應告知當事人依照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起訴;屬於請求再審的,應告知當事人向申訴庭提出請求;屬於應由仲裁機構進行仲栽的,應告知當事人到協商確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屬於應由行政部門處理的爭議,應告知當事人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因有其他情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在壹定期限內不予受理的,亦應明確告知當事人。民事起訴狀內容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起訴狀內容包括:
1.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首行縮進兩個字格),分別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果同案原告為二人以上,應壹壹寫明。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應按責任大小的順序寫明。如果原告或被告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及其與原告或被告的關系。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果有第三人,應寫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等。如果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果原告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或其法定代理人項後寫明代理律師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案由。(首行縮進兩個字格)
(4)訴訟請求。(首行縮進兩個字格)寫明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問題,即訴訟標的。依確認之訴、變更之訴和給付之訴的不同請求,具體寫出。
2.正文
(1)事實部分。(首行縮進兩個字格)應寫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以及雙方發生民事權益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情節和後果。壹般應以時間順序,既要如實地寫明案情,又要重點詳述被告侵權的行為後果。
(2)理由部分。(首行縮進兩個字格)要根據案情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闡明原告對本案的性質、被告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糾紛的看法。
(3)證據。(首行縮進兩個字格)寫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夠證明案情的證據的名稱、件、數或證據線索,並寫明證據來源。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此致”空兩格、“______人民法院”另起壹行居左頂格。
(2)原告簽名,如果是法人應加蓋公章。(居右)如果僅委托律師為原告代書起訴狀,可在訴狀的最後寫上代書律師的姓名及代書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居右)(3)起訴時間。(居右)
4.附項(首行縮進兩個字格)
(1)本訴狀副本份數,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數提交。
(2)其他有關證據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