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藥品的標簽說明書的印制管理要求有規範化漢字、無誤導宣傳、印制質量管理、禁止修改或補充、常用語言表述、符合法規要求。
1、規範化漢字
應當使用國家語言文字委員會公布的規範化漢字,確保文字的準確性和統壹性。
2、無誤導宣傳
不得印有暗示療效、誤導使用和不恰當宣傳產品的文字和標識,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和正確使用藥品的觀念。
3、印制質量管理
不得有印字脫落或者粘貼不牢的現象,保證標簽和說明書的完整性和可讀性。
4、禁止修改或補充
不得以粘貼、剪切、塗改等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標簽和說明書,保證藥品信息的真實性和壹致性。
5、常用語言表述
非處方藥的說明書應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方便患者自行判斷和選擇使用。
6、符合法規要求
標簽和說明書的印制管理要符合相關藥品管理法規的要求,確保合規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