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以內的車在車檢時首先車主需要填寫車輛牌證的申請表和查驗記錄,並在年檢處進行資料的審查和錄入,若車輛涉及違規情況則在違規處繳納罰款。
其次要讓車檢員對車輛的外部進行檢測以及車架號的查詢,在檢驗合格之後就應該去繳費處拿發票,並將所需資料交付給檢測窗口,在檢測完成之後車主會獲得壹張檢測報告單和年審車貼。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汽車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