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個人名章和法人章的區別。

個人名章和法人章的區別。

法律分析:法人的名章和簽字章是有區別的。企業印章的主要使用者是公司,包括公司和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離不開印章。簽名印章屬於個人印章。

1,法人不是特定的人,是單位。所以,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但人們習慣上把真正的企業印章稱為公章,而把法人代表印章稱為企業印章,這在壹定程度上已經成立。所以企業、事業單位或組織的圓形法人章簡稱為公章,方形法人章簡稱為法人章,只要雙方理解即可。

2.簽名章壹般用於公司財務、房屋買賣、代收貨款、銀行等場合的個人簽名,有無邊框,通常有邊框,字體和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定制。字體:常見的字體有(簡繁宋體、楷書、行書、隸書、篆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第八條經民政部門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民間組織、村(居)委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本單位成立的批準文本,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沒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憑營業執照、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明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向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辦理準刻手續的經辦人員必須持有刻制單位的委托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準刻姓名章手續時,應同時提供姓名章的身份證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準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準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