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人的名章和簽字章是有區別的。企業印章的主要使用者是公司,包括公司和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離不開印章。簽名印章屬於個人印章。1,法人不是特定的人,是單位。所以,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但人們習慣上把真正的企業印章稱為公章,而把法人代表印章稱為企業印章,這在壹定程度上已經成立。所以企業、事業單位或組織的圓形法人章簡稱為公章,方形法人章簡稱為法人章,只要雙方理解即可。2.簽名章壹般用於公司財務、房屋買賣、代收貨款、銀行等場合的個人簽名,有無邊框,通常有邊框,字體和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定制。字體:常見的字體有(簡繁宋體、楷書、行書、隸書、篆書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第二十四條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因撤銷、更名或者更換新印章而停止使用的,應當及時送交印章簽發機關封存或者銷毀,或者按照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第二十五條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必須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強印章管理,嚴格審批程序。未經單位領導批準,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印章。第二十六條偽造或者使用偽造印章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查處。發現或使用偽造印章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印章所印名稱單位報告。公安印章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