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騙局有哪些?
法律主體性:租房有哪些騙局?壹:冒充“我是房東”:假房東出租即將到期的房屋,冒充房東以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轉租,要求租客壹次性支付半年或壹年的租金。租客交錢住壹段時間後,真正的房東會來收房租,租客被動陷入糾紛。騙術二:發布虛假房源,騙取中介費:黑經紀人、虛假房源再次在網上出租的現象非常普遍。為了吸引租客延期,發布條件好、免傭金的優質房源,在租房者咨詢時會被告知房子已經租出去了,然後熱情推薦其他房源,從而變相提高租金、收取傭金。招數三:假合同:租房中介或房東簽合同時,壹般都是不仔細看條款就草草簽了。物業費、物品損失、合同修改費等雙方責任沒有明確規定,所以退房時會因為這些原因扣除押金,進而遭受財產損失。《保險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客觀性:租房是目前普遍的居住形式,尤其是七月來臨。租房成了剛畢業的學生必須面對的第壹個問題。對於缺乏社會經驗的同學,要認清租房中的陷阱,防止上當受騙。陷阱壹:房東問題。租賃交易中的房東問題壹般指的是假房東。也就是騙子租房子,然後冒充房東轉租房子,最後拿著租客交的壹年或壹年以上的房租潛逃。在房東的問題上,租房者應該在和房東見面後要求看房東的房產證和身份證。如果他是幫朋友租房,那麽他壹定要有租房委托書,朋友的房產證,身份證或者復印件。如果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必須要求出具購房合同,證明其真實身份。陷阱二:收費問題。租賃交易中的收費問題壹般指房費、信息費、咨詢費。非法中介往往以低價房源為幌子,誘騙租房者繳納100至300元的看房費、信息費或咨詢費,然後聲稱房屋已出租,房東不在,租房者繳納的費用絕不退還。在收費問題上,建議租房者壹聽到類似“看房費”的話就遠離。建議租房者選擇大型房屋中介進行租賃交易,尤其是壹些知名的大型房產中介,他們壹直承諾“不交易不收費”,會完全免費為租房者服務,直到找到適合他們的房子。陷阱三:物業驗房問題。租賃交易中最容易被忽視的細節就是物業驗房。小中介不會為租房者提供正規的物業檢查,隨之而來的是實際上不必要的水電費、燃氣費、電器維修費。租賃雙方達成協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都要經過正規的物業驗房流程。而且房子裏的所有物品都要詳細列壹個“財產交接清單”,然後放好,作為合同的附件。最好註明萬壹出現故障誰來承擔維修費用。仔細檢查屋內電器、門窗是否損壞,核實水、氣、電、電話等相關費用是否結清,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陷阱四:押金問題。租賃交易中的押金問題,壹般是租房人在合同到期要求退租時,房東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其他借口為條件,無理扣除租客的押金,給租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關於押金的問題,目前市場的做法壹般是壹付三,二付三或者二付四。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註明租賃期滿後幾個工作日內,房屋及其設施未損壞的,業主應退還押金。當然,最重要的是,租房者要愛護屋內設施,不要最後給人把柄,讓壹些無良房東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