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錄口供之後可以反悔嗎
1、錄口供之後不可以反悔。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檔供查詢的。 2、如果當事人在錄口供時有誤、有錯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補做筆錄。 3、如已作筆錄對當事人權益有侵害時,可以依法推翻,就是不讓司法機關認可。對於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申請復議提出口供的不合法性。對於公訴案件,可以在法院審理時提出。 4、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七條規定,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錄有誤或者遺漏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更正或者補充,並要求其在修改處捺指印。 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在詢問筆錄上逐頁簽名或者捺指印。拒絕簽名和捺指印的,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二、口供的效力
1、孤立的口供,未經查證和查證不實的口供當然不具有證據效力,這已由立法所確定,不必贅述。 2、關於查證屬實的口供的證據效力。依法獲取的口供壹經查證屬實,當然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但是應當看到,對口供的查證過程,同樣是壹個收集其他證據,審查判斷所收集的證據的過程,審查口供的真實性必須有足夠的其他證據,口供作為壹種對案件事實有直接證明作用的證據,根據邏輯規則,其自身在不能證明自身真實性時,亦即喪失了獨立證明案件事實的可能性。 3、非法獲取的口供,雖經查證屬實,也不應承認其證據效力。三、公安錄口供是證據嗎
(1)公安錄的口供是證據; (2)具有證據的法律效力。 錄口供之後不可以反悔。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檔供查詢的,如果當事人在錄口供時有誤、有錯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補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