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壹元五角能可買10斤大米,可買1壹斤半豬肉,可買2斤大閘蟹 ,可買5斤大黃魚 ,可買80斤青菜,可看30場電影,可買40根棒冰,可買1斤大白兔奶糖等等。在當時他們的最低生活費也就8元。
那個時候是配給制,所有東西需要計劃委員會制定配給計劃,然後給居民發票憑票和人民幣買東西,所以那個時候的物價和現在不具有可比性。憑糧票購買糧食,根據從事的職業和年齡,每人每月20多斤~40多斤左右。在餐館吃飯也要糧票。各地的糧票不能通用,去外地出差要去有關部門換“全國糧票”。
擴展資料
無錫市北塘區北大街街道77歲的賀星老人手頭有20多本賬冊,從1958年開始,她每天不落地記下每筆開銷。這其中有小到兩分錢為兒子買壹顆糖果、8分錢租小人書等多筆開銷。這些賬本見證了壹斤豬肉從50多年前不到6毛錢,漲到了現在12元多的全過程;同時它也記錄下,50多年前的壹對小夫妻,壹路協力打拼,奮鬥至現在幸福晚年的美好經歷。
1968年10月1日,賀星允開銷3.6元,主要還是買菜。十年之後的1978年10月1日,賀星允的賬本記錄,當天她買了壹塊五花肉、壹角二分錢的豆腐、壹角八分錢的青菜等等,總***花了三元七分。這顯示當時跟大多數普通家庭壹樣,賀星允壹家也過得較為緊巴。
參考資料:
環球網-老百姓曬54年來“國慶賬單” 油條從4分漲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