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擔保的前提是我需要同意擔保協議的內容。如果我在擔保協議上簽字,沒有我的簽字或者授權,擔保協議對我無效,我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無代理、超越代理或者代理終止後的行為,只能由被代理人追認,被代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為未經追認的,行為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否認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給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與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人明知行為人無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