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合同中約定必須要加蓋公章和法人簽名才會生效後,不簽名的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如果說沒有明確的規定時加蓋公章不簽字也是合法有效的,當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也是需要當事人雙方在協商壹致並且平等的條件下簽訂的,任何壹方都不可以脅迫他人簽訂合同。合同有效要件:1、意思表示真實。2、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利益。3、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合同標的決定著合同權利義務的質和量,沒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積極的意義,應歸於無效。合同標的可能,是指合同給付可能實現。合同標的確定,是指合同標的自始確定,或可得確定。4、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